发布时间:2021-09-10 人气:2311 来源:http://www.jssdjy.com
溧阳市燕山新区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调查单位: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摘 要
溧阳市燕山新区25#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溧阳市映山湖路以东,燕鸣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8666.86m2(58亩)。现地块已收归政府,后期将用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1年6月,受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如下:
调查地块内仍在种植农作物,村民在种植过程中有使用农药的习惯,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宅基地拆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地块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查需进入第二阶段开展采样调查确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1)采样阶段
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1年6月开展。本次调查,以(40m×40m)网格布点法共布设24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77个土壤样品,综合现场快速检测仪器PID、XRF示数,共筛选18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送检;地下水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送检。所有样品均送往具有CMA资质的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分析。土壤和地下水分析指标有:pH、重金属(砷、汞、镉、铅、镍、铜)、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和滴滴涕。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数据引用相邻地块《溧阳市燕山新区26#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对照点的数据。
(2)分析结果
(1)土壤调查与分析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类用地筛选值。土壤pH值范围整体在6.96-8.36,地块内属未酸化或碱化土壤。
2)地下水调查与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检出重金属污染物、VOCs及SVOCs类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
基于阶段及第二阶段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内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