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7 人气:1062 来源:http://www.jssdjy.com
YC00011
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以南、山水大道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常州金屹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以南、山水大道以西地块 地理位置: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南侧、山水大道西侧
总调查面积:84353m2
未来规划用地类型:科研用地 (A35) 、广场用地 (G3)
启动调查原因: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以南、山水大道以西地 块拟作为科研用地(A35) 与广场用地 (G3) 进行开发利用。科研用 地 (A35) 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 污染防治法》第 59 条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钻探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简介
调查地块位于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以南、山水大道以西地块,该地块占地面积 84353m2,调查地块地貌单元为岗地相地貌。调查地块历史上有作为农田、林地及村落 (于2013年左右拆除) 使用;现地块内有菜农使用的窝棚与大棚,大面积的林地 (林地中有附近居民种植的菜地)。
2022年9月7日常州金屹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调查采样工作。调查地块内布设5个水土复合点位与5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2023年2月27日在调查地块内补充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
土壤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 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有机氯农药(2项)共计47项。
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有机氯农药(2项)共计47项。
土壤调查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共送检分析48个土壤样品(含5个现场平行样)。检出污染物7种(不含pH)。本地块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同时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调查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共送检分析7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检出污染物4种(不含pH)。地下水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Ⅳ类水标准。
三、调查结论
溧阳市天目湖镇明珠大道以南、山水大道以西地块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所检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同时不超过类用地筛选值。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