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1 人气:2312 来源:http://www.jssdjy.com
泰山路以东、黄河中路以南、嵩山中路以西、黎河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三井第二实验小学
调查单位: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本次调查的核心范围为泰山路以东、黄河中路以南、嵩山中路以西、黎河路以北地块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包括多家企业(现均已拆除):常州富本橡胶有限公司、常州三菱电机士林电装品有限公司、常州开发减震器有限公司、常州通利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常州日精仪器有限公司、常州大扬电装有限公司、常州慧宏包装有限公司、常州健秀镜业有限公司。地块东侧紧靠嵩山中路,西侧紧靠泰山路,北侧紧靠黄河中路,南侧紧靠黎河路,占地面积约为65171平方米,现拟开发建设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第二实验小学。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现该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常州市新北区三井第二实验小学(以下简称“三井二小”)委托江苏申达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三井二小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3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2号)和《市关于印发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规〔2016〕4号)的要求,地块在开发利用前,为了解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我公司于2020年11月开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测、人员访谈、采样检测、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泰山路以东、黄河中路以南、嵩山中路以西、黎河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0年12月1日-8日,我公司进行土壤样品与地下水样品的采样,共布设32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地块内31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采集106个土壤样品(含10个土壤平行样),13个地下水监测井点位(地块内12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采集15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土壤和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pH、重金属(包含锌、锡(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乙酸丁酯、甲醛(地下水)。
通过现场勘查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进一步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估表明各检测因子的检测数据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其中,土壤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类用地标准值浓度限值;地下水检出数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V类标准值(石油烃C10-C40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综上本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类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