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4 人气:2186 来源:http://www.jssdjy.com
《常州市阳湖西路北、环湖东路西、清影路东、龙起南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摘要
本次调查的核心范围为常州市阳湖西路北、环湖东路西、清影路东、龙起南路南地块,占地面积约70266㎡,该地块2015年之前为农田,2015年之后逐渐闲置,目前为荒地。本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4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办法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规[2016]4号)的要求,地块在开发利用前,为了解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我公司于2020年9月开始场地调查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相关人员访谈并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测试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常州市阳湖西路北、环湖东路西、清影路东、龙起南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本项目地块污染状况调查于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进行次采集,在9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和5个地下水采样点(包括1个地下水对照点)进行采样;于11月11日进行第二次采集,在6个土壤采样点进行采样。该地块共布设15个土壤采样点(含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69个,其中送检样品27个,监测项目为pH、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价铬、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地下水采样点位共布设5个(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有效地下水样品5个,监测项目为pH、重金属(铜、铅、镍、镉、砷、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六六六和滴滴涕。
通过现场勘查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进一步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估表明各监测因子的监测数据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其中,土壤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00-2018)中类用地标准值的浓度限值;地下水检出数据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IV类标准值,其中石油烃(C10-C40)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的浓度限值;因此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综上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居住用地用途要求。